老师,请问这个不征税收入20万不用调减吗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C,D,E
答案分析: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应满足的条件:(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刘老师
2023-11-12 10:11:03 392人浏览
不用调减哈~~
从会计准则来看,
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因此,在本期中20万不影响会计利润,同时税法上属于不征税收入,因此无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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