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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管理费税前扣除条件是什么?

老师,企业之间的管理费是不允许扣除的,您举得例子是两个孩子之间,那假如是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对子公司征收管理费,开具管理服务费发票,这样子公司可以税前扣除吗?再就是这种业务是否可以发生,是否属于合理行为

不得扣除的项目 2022-09-25 17:47:25

问题来源:

5.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在当年扣除;(非公益性的捐赠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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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2022-09-26 12:08:25 1553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并不是说所有的管理费都不能扣除,如果是母子公司之间,假设母公司给子公司提供了管理服务,并且母公司给子公司开了管理服务费发票,这种情况就可以证明这个管理服务是实际发生了的,这种情况下,管理费用就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的,能提供发票就代表是合理的,据实发生的,那此时就可以税前扣除。

其实我们所说的“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允许扣除一般情况指的都是没有发票的情况,税务机关无法准确的核实这个管理费用是否是实际发生的,毕竟企业之间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法人之间不存在管理关系,所以就不允许扣除了,但是如果真的是母子公司之间实际提供了管理服务并且能提供发票那么此处就是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了,就可以扣除的。

我们所说的不可以扣除的是因为怕企业借着管理费用的名义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税务机关这么规定就是为了堵塞漏洞防止纳税人侵蚀税基。

祝您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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