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中股权分配金额如何处理?
老师,请问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不是应该作为股息红利所得来计算吗?股息红利所得又不是财产转让所得,是应该扣除啊,应该单独作为股息红利所得来计算,c选项说的是转让所得,那不是应该是所有所得减去股息红利所得的部份嘛。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B,C,D
答案分析:选项E: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另有规定外,应以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刘老师
2023-09-09 17:50:13 343人浏览
注意区分股权转让和投资撤回哦,这里是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不作为投资收益处理,所以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能扣除;投资撤回,对于这部分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计算转让所得时可以扣除。
具体可以参看以下内容:
行为 | 取得的价款划分 | 存在差别原因 |
撤回或 减少投资 | 投资收回 | 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减资比例分配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这个环节就相当于实际分配了股息,需要确认股息所得 |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确认为股息所得(通常免税) | ||
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实际收到的转让价款-投资成本-股息红利 | ||
股权转让 | 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 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只是换了一个股东,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等没有影响,并未进行股息分配,所以不得扣减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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