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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没有听懂,老师能否举个例子。。。。。。。。。。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 2024-08-16 22:08:29

问题来源:

考点66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大纲要求|掌握)
1.政策性搬迁定义
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核算管理要求
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
3.搬迁收入
(1)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
(2)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取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补偿收入。具体包括:
①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
②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
③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④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
⑤其他补偿收入。
(3)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
提示
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4.搬迁支出
(1)企业的搬迁支出,包括搬迁费用支出以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
(2)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
(3)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
提示
企业由于搬迁而报废的资产,如无转让价值,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5.搬迁资产的税务处理
(1)企业搬迁的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2)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进行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就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过程所发生的支出,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
(3)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规定年限摊销。
(4)企业政策性搬迁被征用的资产,采取资产置换的,其换入资产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资产的净值,加上换入资产所支付的税费(涉及补价,还应加上补价款)计算确定。(新增)
(5)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
提示
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6.应税所得
(1)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2)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
①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
②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
①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
②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4)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
①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
②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5)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搬迁年度应从实际开始搬迁的年度计算。
(6)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7.征收管理
(1)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
(2)企业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搬迁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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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老师

2024-08-17 11:08:32 288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假设一个企业在2020年开始搬迁,但并未完全停止生产,即边搬迁边生产,且该企业在2019年存在未弥补的亏损。由于企业并未因搬迁完全停止生产,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也就是说,2019年的亏损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年内(按照税法规定的亏损结转年限)用企业的盈利来弥补,搬迁并不影响这个亏损结转的过程。

再假设另一个企业在2020年开始搬迁并完全停止了生产,且2019年有未弥补的亏损。那么这个企业在2021年至搬迁完成的前一年这段时间内,由于没有所得,这段时间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也就是说,这段时间内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是暂停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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