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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缴纳的税款能否抵2021年应纳税额?

2020年在A国缴纳的4.29元,能不能抵2021年的应纳税额?

抵免限额的确定方法我国税收抵免制度 2022-11-21 11:20:53

问题来源: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20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A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21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A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20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

A、4.29

B、3.57

C、3.00

D、0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2020年度境内外总应纳税所得额=-14.29+10+4.29=0,故抵免限额为0。

2.2021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

A、6.00

B、5.00

C、3.50

D、3.00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2021年度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14+6)×25%=5(万元)。

3.2021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是(  )万元。

A、6.00

B、5.00

C、3.25

D、3.00

正确答案:B

答案分析:2021年度境外分公司所得在我国的抵免限额为5万元,实际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超过抵免限额,实际按限额5万元抵免。

4.2021年度汇总纳税时,该企业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A、9.00

B、8.25

C、7.50

D、6.50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2021年度该企业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14+6)×25%-5=7.5(万元)。

查看完整问题

乔老师

2022-11-21 11:55:35 843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本题是不能了哦~~

政策规定: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 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本题因为2021年境外抵免限额为5万元,2021年当年境外已纳税6万元,大于抵免限额,所以,抵免限额并没有余额,全部用来抵免2021年的了,并且2021年有1万元的已纳税款没有抵免完,2020年的4.29万元也就不能抵免了,可以继续向以后年度结转抵补,但是注意5年的限制。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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