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单独列明税额如何计算印花税
问题来源:
第四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6】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和证券交易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一)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考点提示
如果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税款,包括在合同所列金额中,就以应税合同所列的金额(含税价)为计税依据。
案例精析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113万元,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款,则该合同计税依据为113万元。
案例精析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113万元,并注明不含增值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则该合同计税依据为100万元。
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考点提示
其他账簿、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等不再征收印花税。
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以借款本金为计税依据)。
情形 |
计税依据 |
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 |
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税贴花 |
凡是一项信贷业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 |
以借据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税贴花 |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 |
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
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 |
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考点提示】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
如果贷方系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
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
在基本建设贷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最后一年签订总借款合同,且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的 |
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
徐老师
2022-09-26 16:17:53 1769人浏览
合同没有单独列明税额,那就按照价税合计金额计算印花税。
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
①如果应税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②如果应税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③如果应税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提示】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祝您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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