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00+1200)×5‰=31(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0×60%=36(万元),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0-31=29(万元)。
汪老师
2023-11-05 12:03:05 320人浏览
只要是销售(营业)收入,无论是来自于境内的,还是境外分支机构的,都可以作为计算广宣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因为总分机构,是同一个纳税主体,所以无论是来自境内还是境外分支机构的销售收入,最终都要汇总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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