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捐赠收入额如何确定?税前可扣怎么算?
股权捐赠: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所得额=收入-成本,那所得额不就是0了吗,那股权捐赠税前可扣的怎么算
问题来源:
扣除项目 | 扣除限额 | 要点 |
工资、薪金支出 | 合理的据实扣除 | (1)临时工、季节工工薪和福利费的区分 (2)外部劳务派遣工费用的处理: 给派遣公司为劳务费支出,直接给员工为工薪福利费 |
职工福利费 | 工资总额×14% | 职工福利费范围、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工会经费 | 工资总额×2% |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职工教育经费 | 工资总额×8% | (1)超过部分准予结转扣除 (2)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以及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据实扣除 (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核力发电企业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全额扣除、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全额扣除 |
保险费 | 据实扣除 | 基本社保、财产保险费、责任保险、为特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险、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 |
工资总额×5% | 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 |
不得扣除 | 其他商业保险费 | |
利息费用 | 视资金提供方情况分为无制约、利率制约、本金制约 | (1)投资未到位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2)关联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不需考虑债资比的限制的特例 |
借款费用 | 区分资本化、费用化,据实扣除或标准利率内扣除 | - |
业务招待费 | 发生额×60%PK销售收入×5‰ | (1)双重限额取其低 (2)销售收入“三计两不计” (3)筹建期间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销售收入×15%(30%/0%) | (1)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筹建期间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3)广宣费分摊协议 |
公益性捐赠 | 年度利润总额×12% | (1)间接捐赠: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扣除(扣除顺序) (2)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限期据实扣除,不占公益捐赠指标 (3)非货币资产捐赠的运保费等支出:纳入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公益性捐赠支出,否则作相关费用 (4)股权捐赠: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
手续费及佣金 | (保费收入-退保金等)×18% | 保险企业(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收入总额×5% | 电信企业 | |
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5% | 其他企业 | |
据实扣除 |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 | |
不得扣除 | 非转账方式支付的(委托个人代理除外)、权益性证券手续费和佣金 | |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 (1)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扣除(2%、25%、50%、100%) (2)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资产: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风险资产、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等 (3)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4)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包括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 (5)扣除顺序: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保险保障基金 | 分类型按限额扣除;不得扣除的:保障基金余额达总资产6%(财险公司)/1%(人险公司) | |
其他项目 |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取可扣)、租赁费、劳动保护费(不能发现金)、总机构分摊费用、资产损失、会员费、合理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棚户区改造支出、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行权时按工资薪金据实扣除)、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追补5年扣除)、撤回或减少投资(投资收回+股息所得+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 |
扣除凭证 | 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自行熟悉) |
乔老师
2023-11-11 11:56:11 694人浏览
是的,该视同转让股权的所得=0
捐赠是可以在纳税人整体的所得中扣除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按年统一算的,一般不会仅有这一笔视同转让股权所得(=0),如果纳税人当年整体应纳税所得额也为0,那么当年就不能扣除捐赠支出,捐赠支出可以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这里这么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是因为捐赠本身就是无偿的,没有实际取得收入,但毕竟股权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所以规定视同转让股权,确认的所得=0,即视同转让股权不用纳税。
但纳税人也是实实在在发生捐赠了,所以捐赠支出可以在企业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按规定扣除(全额扣除或限额扣除),进而减轻纳税人整体的企业所得税税负。
如果是限额扣除的,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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