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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应该先税收保全,然后再是强制执行吗?

税款征收的措施 2023-10-28 09:36:22

问题来源:

(3)若缴纳税款期限届满时税务机关不予批准,甲公司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间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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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2023-10-28 14:04:06 1328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不是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与税收保全措施之间只有可能的连续关系,但没有必然的因果连续关系。也就是说,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之前不一定有税收保全措施作铺垫,而税收保全措施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如果符合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就可以直接实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所以不用非要先进行税收保全,再进行强制执行。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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