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税务师 > 涉税服务实务 > 答疑详情

举例理解增值税留抵退税可以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期末有留抵  说明是进项税大于销项税  是不会交增值税  也就不会交城市维护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啊,就更不需要从其计税依据中扣除了 

老师能举个小例子说明一下么  

“应交税费”科目 2020-08-29 13:16:26

问题来源:

五、其他税费的会计核算

(一)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等

 贷:银行存款等

【提示】

1)“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新增】2)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查看完整问题

王老师

2020-08-29 16:13:00 6925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这里说的留抵是上一月的留抵,不能代表本月的,如果本月的销项税额比较大,那么就还是需要缴纳增值税和城建税及附加的。

【举例说明】某市甲公司2019年7月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80万元,当期取得进项税额10万元,上月账面期末留抵税额40万元,假设不符合退还留抵税额的相关规定。该公司7月份应申报缴纳增值税=80-10-40=30(万元)。同时7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0×7%=2.1(万元)。如果上月的留抵税额40万元符合适用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政策,已在7月申请退还,则7月应纳增值税税额=80-10=70万元,由于该公司缴纳了7月份的增值税70万元,还应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根据“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的政策规定,允许该公司将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40万元从当期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所以当月应纳城建税=(70-40)×7%=2.1(万元)。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有帮助(15)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