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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哪些资产损失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应交税费”科目 2023-04-12 15:34:58

问题来源:

例题·简答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购入的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1200千克,每千克购入成本为10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3%,已经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请回答,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案】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毁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将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确认为资产损失。

应转出进项税额=1200×10×13%=156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3560

 贷:原材料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60

经企业内部审核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1356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3560

查看完整问题

郑老师

2023-04-13 09:43:581428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企业发生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有以下:

1、管理不善造成非正常损失,其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允许计算扣除;

2、提供贷款担保造成非正常损失,无法追回金额比照应收款损失处理;

3、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正常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4、非法经营行为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5、非正常损失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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