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专栏(★★★)
1.核算内容
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账务处理
3.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易混易错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小臧老师
2023-04-23 14:08:47 764人浏览
是这样的,要站在主体不同的角度来看:
站在一般纳税人角度看:取得小规模代开的专票,可以抵扣进项;①自己销售的时候有销项(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这个进项可以抵扣自己的销项;②自己销售的时候没销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那么计算出来的直接是应纳税额,进项就不得抵扣了。
站在小规模纳税人角度看:自己肯定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所以销售的时候,计算出来的直接是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如果有购进业务,不管这个购进业务取没取得专票,都是不得抵扣自己的应纳税额的。
所以这里说的能不能抵扣,要看主体和适用的计税方法,您再理解下~~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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