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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原材料用于厂房是否属于福利?进项税能否抵扣?

如题

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2019-08-27 10:06:08

问题来源:

【例题2·简答题】某税务师事务所审查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将以前月份外购的原材料一批用于建造厂房,该批材料成本为3000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90元,该企业已在购入当月申报抵扣。工程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3390(数字错误)

 贷:库存商品            3000(正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90(错误)

【答案】账务调整如下:

借:在建工程         390(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90(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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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老师

2019-08-27 14:38:53 5387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外购的原材料一批用于建造厂房,属于用于生产经营,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用进项税额转出。

外购的原材料用于厂房不属于集体福利,如果是用于建造食堂那么属于集体福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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