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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货物赔偿是否影响进项税额转出?

被盗后,按宾馆内部制度规定,商场责任人赔偿10000元。这个赔偿在进项税额转出的时候不用考虑吗?什么时候需要考虑这个赔偿?

还有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写?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 2019-11-06 19:29:02

问题来源:

第七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

(三)进项税额转出方面

1.商场一批工艺品被盗,经确认该工艺品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被盗后,按宾馆内部制度规定,商场责任人赔偿10000元。

2.因质量问题退货的工艺品,经与供货方协商,向供货方退货。按原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9600元,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上传。工艺品已退还供货方,尚未取得供货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未受到退货款。

【解析】当期进项税额转出为:

1.工艺品被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500元。

2.工艺品退货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600元。

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合计=6500+9600=16100元。

查看完整问题

杜老师

2019-11-06 20:38:25 2624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赔偿是对损失的赔偿,不影响进项税转出金额的,货物是损失了的,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都是需转出的。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赔偿)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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