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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调利润总额?什么时候直接调应纳税所得额?

老师,什么时候调利润总额?什么时候不用调直接调应纳税所得额,老是分不清,麻烦给讲一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审核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核 2023-11-06 19:57:39

问题来源: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产品销售,某税务师事务所2023年3月10日接受委托为甲公司提供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服务。
1.审核获取的资料如下:
(1)1月10日第20号凭证:销售定制产品共取得含税价款33.9万元。
借:银行存款                   33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39000
(2)6月1日第10号凭证:将自产的一套产品(成本为8万元,不含税售价为10万元)用于职工食堂改造。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3)9月28日第20号凭证:购进一辆汽车专门用于职工食堂运送所需要的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划转。
借:固定资产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0
 贷:银行存款                   565000
(4)审核“固定资产”账户,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未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
(5)审核“销售费用”账户,广告费金额为50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金额为200万元。
(6)审核“管理费用”账户,业务招待费用金额100万元。
(7)审核“财务费用”账户,其中记载事项如下:
①年初向其母公司借款24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期限一年,利息支出168万元;
②因外币借款所产生的汇兑损失3万元。
(8)审核“投资收益”账户,投资收益贷方发生额70万元,其中记载事项如下:
①铁路债券利息收入10万元;
②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③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
④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0万元。
(9)审核“营业外支出”账户,其中记载事项如下:
①银行罚息6万元;
②合同违约金10万元;
③非广告性赞助支出4万元;
④公益性捐赠支出40万元。
(10)审核“营业外收入”账户,该公司采取权益法核算所持C企业30%的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20万元。
2.其他情况说明:
(1)甲公司所有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各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收均已缴纳完毕。
(2)甲公司账面营业收入为10003.9万元,利润总额为3005.07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
(3)甲公司地处市区,地方教育附加本题忽略不计。
(4)母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母公司对甲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额为1000万元,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6%。
(5)未涉及的纳税事项均处理正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下列业务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根据审核获取的资料逐项指出影响相关税费问题并列式计算应补缴的相关税费(除企业所得税外)。
业务(1):销售定制产品需要计算销项税额。
应补缴增值税=339000÷(1+13%)×13%=39000(元)。
应补缴城建税及附加=39000×(7%+3%)=3900(元)。
业务(2):将自产的一套产品用于职工食堂改造,增值税应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
应补缴增值税=100000×13%=13000(元)。
应补缴城建税及附加=13000×(7%+3%)=1300(元)。
业务(3):用于职工食堂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购进汽车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应补缴增值税=500000×13%=65000(元)。
应补缴城建税及附加=65000×(7%+3%)=6500(元)。
业务(4)~业务(10),不影响相关税费。
(2)列式计算甲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业务(1):
①主营业务收入应减少39000元。
②补缴的城建税及附加3900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2):
补缴的城建税及附加1300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3):
补缴的城建税及附加6500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业务(4):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金额=200×10000×10%=200000(元)。
业务(5):
广宣费会计扣除金额=(500+200)×10000=7000000(元)
广宣费税法扣除限额=(10003.9-3.9)×15%×10000=15000000(元)
由于广宣费会计扣除金额<广宣费税法扣除限额,无须纳税调整。
业务(6):
业务招待费会计扣除金额=100×10000=1000000(元)
业务招待费税法扣除限额根据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者孰低确定: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00×60%×10000=600000(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5‰=(10003.9-3.9)×5‰×10000=500000(元)
业务招待费税法扣除限额=500000(元)
由于业务招待费会计扣除金额>业务招待费税法扣除限额,纳税调增500000元。
业务(7):
①利息支出会计扣除金额=168×10000=1680000(元)。
利息支出税法扣除限额=1000×2×6%×10000=1200000(元)。(由于甲公司适用的税率高于母公司适用的税率,因此存在资本弱化)
由于利息支出会计扣除金额>利息支出税法扣除限额,纳税调增480000元。
②因外币借款所产生的汇兑损失据实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业务(8):
①铁路债券利息收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纳税调减金额=10÷2×10000=50000(元)。
②国债利息收入: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纳税调减金额=30×10000=300000(元)。
③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纳税调减金额=20×10000=200000(元)。
④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照章纳税,无须纳税调整。
业务(9):
①银行罚息:可据实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②合同违约金:可据实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③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金额40000元。
④公益性捐赠支出:
会计扣除金额=40×10000=400000(元)
税法扣除限额=(3005.07×10000-39000-3900-1300-6500)×12%=3600000(元)
由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扣除金额<公益性捐赠支出税法扣除限额,无须纳税调整。
业务(10):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历史成本(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不认可权益法,因此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纳税调减,纳税调减金额=20×10000=200000(元)。
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3005.07×10000-39000-3900-1300-6500)+500000+480000-50000-300000-200000+40000-200000=30270000(元)。
2022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270000×25%-500×10000-200000=2367500(元)。
查看完整问题

周老师

2023-11-07 09:55:57 601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对于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例如错账、未进行账务处理等),调整会计利润总额;

对于会计制度规定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即税会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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