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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2其他业务收入减少,是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它把其他业务收入少记了,按道理不是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知识点 2019-11-08 10:20:05

问题来源:

(根据2019年教材本题涉及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教材进行了改编)假定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地处县城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2019年该企业的年度利润表(摘要)如下: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一、营业收入

6500

减:营业成本

4600

税金及附加

50

销售费用

510

管理费用

790

财务费用

87

加: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5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8

加:营业外收入

3.51

减:营业外支出

105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416.51

减:所得税费用

104.13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2.38

税务师对2019年度有关账户明细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如下情况:
(1)将一批产品按市场价格换取材料,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的账面成本为40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为56万元。企业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5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2800
 贷:应付账款                 232800
   库存商品                 400000
(2)“营业外收入”为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取得的收入,企业取得现金3.39万元,未开具发票,相关的成本已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33900
 贷:营业外收入                 33900
(3)经核实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归集企业全年在费用类科目中核算的有合法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90万元。
(4)“营业外支出”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非目标脱贫地区)捐赠的90万元;二是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12万元;三是订购的一批材料因临时取消不再购进而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3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各明细栏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工资总额合计7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合计1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56.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5万元,已取得相关工会拨缴款收据,上述各项支付均已在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中核算。
假定该企业2019年度尚未结账,其他业务处理正确,且与纳税无关,无递延事项。
要求: 
(1)根据所列资料,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金额。
业务1,应确认销项税额=56×13%=7.28(万元);业务2,应确认销项税额=3.39÷(1+13%)×13%=0.39(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7.28+0.39=7.67(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7.67×(5%+3%)=0.61(万元)。 
(2)根据资料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①业务1,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6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40万元;业务2,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3万元(3.39÷1.13),而非确认“营业外收入”,整体调减收入0.39万元。
企业利润总额=416.51+56-40-0.61-0.39=431.51(万元)。
②企业销售(营业)收入=6500+56+3=6559(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559×5‰=32.795(万元),业务招待费需纳税调增=50-30=2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559×15%=983.85(万元)>实际发生额9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431.51×12%=51.78(万元),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需纳税调增=90-51.78=38.22(万元)。
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需纳税调增12万元。
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700×14%=98(万元),需纳税调增=100-98=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8%=56(万元),需纳税调增=56.5-56=0.5(万元)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2%=14(万元),需纳税调增=15-14=1(万元)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31.51+20+38.22+12+2+0.5+1=505.23(万元)。
③企业应纳税额=505.23×25%=126.31(万元)。
④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6.31-104.13=22.18(万元)。 
(3)作出2019年度相关调账处理。(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业务1调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
  应付账款                 232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800
②业务2调账:
借:营业外收入                 339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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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师

2019-11-08 11:37:32 2393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营业外收入调整减少33900,其他业务收入调整增加30000,所以最终对利润的影响是调减的。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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