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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政策下如何填报表?

最后填表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3390是怎么算的? 不是只有2260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审核 2020-10-20 21:28:36

问题来源:

税务师受托为某建材商行编制2020年5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建材商行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各类洁具的批发零售。
已知建材商行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已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2020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留抵税额为0元。假定除税务师审核发现的问题外无其他增值税涉税业务。
税务师审核该建材商行2020年5月增值税相关的会计核算及资料发现:
(一)收入方面
资料1
销售洁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价税合计收款226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部分价税合计收款452000元,未开具发票部分价税合计收款339000元。账务处理如下(汇总):
借:银行存款                  30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1000
资料2
销售旧款和残次品洁具:未开具发票合计收款56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6500
 贷:营业外收入                  56500
资料3
销售小轿车:开具普通发票共收款11639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639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41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60
经审核确认,该小轿车于2007年购进,购置原值为400000元,已提折旧360000元,该商行未放弃减税优惠。
(二)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方面
资料4
购进各类洁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合计价款2500000元,合计税额325000元,账务处理如下(汇总):
借:库存商品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5000
 贷:银行存款                  2825000
资料5
一批2020年1月购入的洁具因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7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70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
资料6
购进小轿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价款800000元,税额104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4000
 贷:银行存款                   904000
资料7
支付车辆加油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40000元,税额5200元;支付8~12月房租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价款100000,税额5000元;支付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载明:金额10000元,税额300元。账务处理如下(汇总):
借:销售费用                   50300
  待摊费用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6050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所列资料逐一说明企业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当月增值税应如何处理?对企业错误处理,用综合账务调整法作出账务调整分录。

(1)处理正确。
(2)处理不正确,销售旧款和残次品洁具,虽然未开具发票,但也要确认增值税,且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而不是营业外收入。
调账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入                  56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
(3)处理不正确,本题销售小轿车采用简易办法,不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中核算,应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中核算。
调账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6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260
(4)处理正确。
(5)处理错误,由于被盗发生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调账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100
(6)处理正确。
(7)处理不正确,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300元可抵扣进项税额。
调账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
 贷:销售费用                    300

2.计算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额和应缴纳(留抵)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351000+6500=357500(元)
进项税额=325000+104000+10200+300=439500(元)
进项税额转出额=9100(元)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357500-439500+9100=-72900(元)
留抵税额为72900元,应纳增值税=2260(元)。

3.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摘要)相关栏目中的金额。


查看完整问题

常老师

2020-10-21 15:29:28 1601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这里是因为采用的减税政策,原来的征收率是3%,减按2%计征增值税,填报表时第21栏是按照3%计算的税额3390,第23栏填减征的1%对应的税额1130,最后一行得出应纳税额是2260,您理解一下~

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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