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税务师 > 涉税服务实务 > 答疑详情

企业所得税计算时财政资金为何不需调整?

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时候为什么序号2财政资金200万元没有做调整呢?

税前准予扣除项目的审核方法会计与税法一般性差异 2022-11-02 22:26:32

问题来源:

某市高新技术企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当年企业核算主营业务收入9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800万元,会计利润为2300万元。有如下业务:
(1)2021年12月,该企业通过当地政府将仓库中一批外购产品捐赠给东北地区一家养老院,产品成本为220万元,捐赠时产品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取得当地政府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2720000
 贷:库存商品           2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0000
(2)该企业生产节能产品。国家为了支持该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通过统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企业和中标协议供货价格。
本企业作为中标企业,需以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节能产品销售给客户,并按照节能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供货协议价格、补贴标准,申请财政补贴资金。2021年度,本企业因销售节能产品获得财政资金200万元。
(3)本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2021年8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税额为1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100000
 贷:其他收益           100000
(4)2021年本企业实际发放工资860万元。本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21年10月,本企业决定以其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每名职工。每台笔记本电脑的不含税售价为1.4万元,成本为1万元。假定200名职工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2689400
  管理费用           474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职工福利
                  3164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职工福利
                 316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5)2021年9月1日从其他企业取得短期借款3000万元,年利率7%(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5%),期限6个月。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利息。
每月利息支出=3000×7%÷12=17.5(万元)
2021年合计利息=17.5×4=70(万元)。
借:财务费用           700000
 贷:应付利息           700000
(6)2019年投资于位于A市的乙公司,初始投资成本200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30%,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该企业2021年12月31日按其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金额为30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0
(7)向国内丙公司转让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条件的技术所有权。该项技术转让共获得收入15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仪器、设备等非技术性收入400万元,所转让的无形资产(该项技术)净值280万元,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税费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作出业务(1)的税会差异调整。

增值税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400×13%=52(万元)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4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220万元,纳税调增180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捐赠支出为452万元(400+52),会计上列支的捐赠支出为272万元,纳税调减180万元。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2300×12%=276(万元),当年纳税调增=452-276=176(万元)。
【考点提示】第五章 捐赠业务的税会差异  参考轻一P359

(2)作出业务(2)收到该笔财政补贴资金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1+13%)×13%=23.01(万元)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确认销售收入176.99万元(200-23.01)。
无税会差异。
【考点提示】第五章 年度收入总额的审核方法  参考轻一P210、P345

(3)写出业务(3)收到的退税款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如果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作出税会差异调整。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纳税调减10万元。
【考点提示】第五章 软件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参考轻一P346

(4)确认业务(4)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并进行税会差异调整。

计入福利费金额=1.4×200×(1+13%)=316.4(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860×14%=120.4(万元)
纳税调增=316.4-120.4=196(万元)。
【考点提示】第五章 税前准予扣除项目的审核方法  参考轻一P353

(5)确认业务(5)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并进行税会差异调整。

2021年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3000×5%×4÷12=50(万元)
当期纳税调增20万元。
【考点提示】第五章 税前准予扣除项目的审核方法  参考轻一P357

(6)作出业务(6)该笔股权持有期间的税会差异调整。

会计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税法不需要确认收入,纳税调减300万元。
【考点提示】第五章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参考轻一P338

(7)确认业务(7)该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

技术转让所得=1500-400-280-50=770(万元)。
770-500=270(万元)。
应纳税额=270×25%×50%=33.75(万元)。
【考点提示】第五章 税收优惠的审核  参考轻一P376

(8)如果业务(3)收到的退税款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计算企业2021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300+176-10+196+20-300-770)×15%+33.75=275.55(万元)。
【考点提示】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审核方法  参考轻一P377、P383

查看完整问题

王老师

2022-11-03 16:27:32 1768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 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因为本题中该财政资金,是企业取得的与销售节能产品相关的财政补贴,属于销售节能产品的收入,应确认收入。而会计上也计入会计利润中的,不存在税会差异,所以,不需要纳税调整。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有帮助(6)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