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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将外购的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老师,请问一下,将外购的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为什么要把它作为广宣费的扣除基数,不是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不作为视同销售收入吗?

综合所得的审核方法 2023-11-16 08:52:53

问题来源:

习题一
 中国公民王先生单身,无子女,其父母年龄均在60岁以下。2021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工资18000元,另每月从甲公司取得交通补贴3500元。每月甲公司扣缴王先生“三险一金”合计3200元。
(2)8月将某项专利权许可丁公司使用,取得丁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80000元。
(3)9月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住房,贷款合同约定当月开始还款。
(4)11月在某商场取得按消费积分反馈的价值1300元的礼品,同时参加该商场举行的抽奖活动,抽中价值5000元的奖品。
(5)12月为境内丙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劳务报酬40000元。
要求:
1.计算1月甲公司应预扣预缴王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8月丁公司应预扣预缴王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3.判断王先生11月取得商场反馈礼品和抽奖所获奖品是否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简要说明理由,如果有请计算商场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先生12月取得劳务报酬时丙公司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王先生2021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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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3-11-16 18:32:21 722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在增值税中不视同销售,但是在企业所得税中,要视同销售。作为广宣费扣除的基数,是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所以,要看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哦~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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