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多计题的进项税额为何用转出而非贷方进项税额调整?
问题来源:
四、综合题
(一)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师受托对其2021年7月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其有关增值税处理业务如下:
(1)7月5日,16号凭证:购进原材料——棉纱,运输途中部分被盗,取得运输单位赔偿。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棉纱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
贷:应付账款 226000
借:银行存款 11300
贷:原材料——棉纱 113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载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纺织产品*棉纱,注明金额200000元,税额26000元。
②棉纱被盗情况说明,部分棉纱被盗,价税合计11300元,运输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全额赔偿。
③银行回单一份,收到运输单位赔偿11300元。
④材料入库单一份。
(2)7月6日,18号凭证:向农产品生产者收购天然橡胶。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天然橡胶 2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10份,载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林业产品*天然橡胶,汇总金额为300000元。
②银行现金支票存根若干份,以现金支票支付收购款,合计金额300000元。
③材料入库单1份(入库数量与收购数量一致)。
(3)7月12日,24号凭证: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天然树脂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00
贷:应付账款 412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载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林业产品*天然树脂,注明价款40000元,税额1200元(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税优惠)。
②材料入库单1份(入库数量与收购数量一致)。
(4)7月12日,48号凭证:支付劳务派遣费。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66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0
贷:银行存款 6675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载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派遣费,注明金额666000元,税额1500元,备注栏注明“差额征税”。
②网上银行付款凭证1份,注明金额667500元。
(5)7月16日,56号凭证:收到货款及延期付款利息。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02600
贷:应收账款 580000
财务费用 226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银行进账单回执1份,注明金额602600元。
②开具自制收款凭证1份,收到延期付款利息22600元。注:该应收账款系2020年12月销售货物时形成。
(6)7月18日,68号凭证:发出商品,收款90%,扣10%质保金。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17000
应收账款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30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注明金额1000000元,税额130000元。
②银行进账单1份,注明金额1017000元。
③产品出库单1份。
(7)7月24日,86号凭证:支付建造新车间的建筑安装费。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4000
贷:银行存款 6540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载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建筑服务*安装费,注明金额600000元,税额54000元。
②银行转账支票存根一份,注明金额654000元。
(8)7月28日,98号凭证:报销境内交通费。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7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20
贷:现金 8000
后附原始凭证: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4张(注明本企业出差人员身份信息),票价合计金额8000元。
(9)7月29日,115号凭证:支付销售货物运输服务费用。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00
贷:银行存款 742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载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运输服务*运输管理服务费,注明金额70000元,税额4200元。
②银行转账支票存根1份,注明金额74200元。
(10)7月31日,118号凭证:出售固定资产。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94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716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320
后附原始凭证:
①普通发票1份,注明金额119480元。
②银行进账单1份,注明金额119480元。
经查固定资产卡片,该固定资产为2014年9月购进,购进原值800000元,进项税额136000元,进项税额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分别判断账务处理正确与否。对处理不正确的,请作出调整分录(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答案】
(1)企业处理不正确。
7月5日,16号凭证:购进材料发生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当期进项税额多抵扣=11300÷(1+13%)×13%=1300(元)。
调账分录:
借:原材料——棉纱 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
(2)企业处理不正确。
收购农产品,当期应先按收购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在被领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时再加计1%计算进项税额。企业收购当期直接按10%计算进项税额不正确。
当期进项税额多抵扣=300000×1%=3000(元)。调账分录:
借:原材料——天然橡胶 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00
(3)企业处理不正确。
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按照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企业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不正确。
当期进项税额少抵扣=40000×9%-1200=2400(元)。调账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00
贷:原材料——天然树脂 2400
(4)企业处理正确。
(5)企业处理不正确。
7月16日,56号凭证:收到销售货物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应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少计销项税额=22600÷(1+13%)×13%=2600(元)。调账分录:
借:财务费用 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
(6)企业处理不正确。
7月18日,68号凭证:销售的货物已发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全额确认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不是计入待转销项税额。
少计当期销项税额=100000×13%=13000(元)。
调账分录: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7)企业处理正确。
(8)企业处理不正确。
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计算错误,多抵扣进项税额=720-8000÷(1+9%)×9%=59.45(元)。调账分录:
借:管理费用 59.4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9.45
(9)企业处理不正确。
支付销售货物运输服务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的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不相称,为无效增值税抵扣凭证。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200元。
调账分录:
借:销售费用 4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200
(10)企业处理不正确。
销售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不能采取简易计税办法3%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补缴增值税=119480÷(1+13%)×13%-2320=13745.49-2320=11425.49(元)。
调账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320
固定资产清理 11425.4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745.49
冯老师
2022-11-02 15:02:17 718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进项税额为借方科目,因此,涉及进项税额核算时,是在借方进行反映的。如果取得红字发票,在未进行申报前,借方计入进项税额科目,金额为红字,冲减多计提的进项税额。如果已经进行了纳税申报,为了保持账表一致,需要通过贷记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调减多计提的进项税额。
您理解一下,若还有疑问,我们可以继续交流~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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