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E
答案分析:选项B:由于押金将来可能会退还给购买方,因此包装物押金不属于价外费用。选项C: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押金时,计入销售额。选项D:啤酒押金在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押金时,计入销售额。
【考点提示】第三章 增值税销售额的纳税审核 参考轻一P145

常老师
2022-11-08 15:02:42 1795人浏览
包装物租金的增值税处理。如果是单独提供的包装物租金服务,那么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13%;如果是随同销售货物一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此时的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要并入销售额中随同货物一起征收增值税,适用主商品的适用税率,另外需要注意如果不特殊强调,价外费用默认是含税的价格,所以首先要进行价税分离。
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处理:
货物 | 条件 | 增值税 | |
酒类包装物押金 | 其他酒类 | 不受逾期或12个月的限制 | 收取时并入销售额 |
啤酒、黄酒 (成品油适用此规定) | 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 | 不并入销售额 | |
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 | 并入销售额 | ||
其他货物包装物押金 (成品油除外) | 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 | 不并入销售额 | |
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 | 并入销售额 |
您这样区分“押金”后期是有退回的可能的,要分情况而定;随同销售货物一并收取的租金则不涉及退回,收到即为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直接并入销售额计税。
您理解一下~
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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