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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费如何分摊及扣除限额处理?

老师,这个600分摊到甲企业,如果税法算出的限额小于会计扣除数,就是要调增600,也不能结转到以后扣除?如果税法限额大于会计扣除数,那600可以继续在限额内减,超出的也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是吗?麻烦具体分析下怎么理解这个分摊的扣除方法,谢谢!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 2023-09-11 12:44:54

问题来源:

(6)根据资料1、资料2和资料5,分别计算出甲公司2022年可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和应纳税调整金额。根据资料填报“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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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3-09-11 14:42:28 834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不是的,您的理解不对哦~

首先是甲公司将广告宣传费分摊到丙公司,并不是将广宣费600万元分摊给甲公司。

其次,广宣费扣除限额小于实际发生额的时候,是按限额扣除,不是600万元都要调增。

另外,广宣费超过扣除限额的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扣除。

以下给您整理一下这里的思路:

甲当年实际发生广宣费800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5000×15%=750万元,所以,当年可以扣除的是750万元,有800-750=50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结转下年扣除。而当年允许扣除的750万元中,有600万元分摊到丙公司扣除,甲公司自己扣除150万元。所以,甲公司企业所得税中确定的广宣费为150万元,而会计上扣除的是800万元,所以,纳税调增的金额为800-150=650万元,也就是分摊到丙公司的600万元和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50万元要进行纳税调增。

此时对于丙公司而言,甲公司分摊来的广宣费可以直接在丙公司的税前扣除,不需要与丙公司自己的广宣费扣除限额进行比较,也不会影响丙公司自己的广宣费扣除的计算哦~

给您一个爱的鼓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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