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郑老师
2023-11-18 13:42:58 3516人浏览
税法上,只认可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并不认可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会计利润为正数,300万元,投资方就要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00*0.3=90(万元),
但是税法上不按照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认为被投资方没有实际分红,所以投资方不能确认投资收益,故要纳税调减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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