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境外研发100万可以扣除多少?
研发费用境外研发100万元,境内研发总计100万,那境外研发的100万可以扣除多少?
问题来源:
第三部分 小税种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果为退税。对退还土地增值税款的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规定。
【答案】《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
第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问题公告如下:
1、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有其他后续开发项目的,该亏损应按照税法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后续开发项目,是指正在开发以及中标的项目。
2、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没有后续开发项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出该项目由于土地增值税原因导致的项目开发各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
(1)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应按照该项目开发各年度实现的项目销售收入占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项目开发各年度进行分摊,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
本公告所称销售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房地产的收入,但不包括企业销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收入。
(2)该项目开发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减去该年度已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后,余额属于当年应补充扣除的土地增值税;
企业应调整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算当年度应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当年度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足退税的,应作为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并调整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土地增值税分摊调整后,导致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出现正数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按上述方法计算的累计退税额,不得超过其在该项目开发各年度累计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作为项目清算年度产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
3、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的计算过程,包括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销售收入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额、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和已经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各年度的适用税率,以及是否存在后续开发项目等情况。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凡已经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且没有后续开发项目的,在本公告发布后仍存在尚未弥补的因土地增值税清算导致的亏损,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方法计算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
第二,会计处理。
企业办理完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到退回多缴的土地增值税时,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不会产生税会差异。既不影响会计利润总额也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预缴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
借:税金及附加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900
多交退回的土地增值税税款: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00
丁老师
2022-10-24 14:17:16 835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境外研发费用100万可以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计算加计扣除~
境外研发费用的80%=100×80%=80万,境内研发费用的2/3=100×2/3=66.67万元,因此取小者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基数。也就是66.67万元作为计算基数。
假如加计扣除计算的比例为75%,因此可以加计扣除的部分费用=66.67×75%=50万元。
那么境外研发一共可以扣除的费用为100+50=150万元。
委托境外机构研发时,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支出的本身可以据实扣除。计算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按照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80%与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三分之二比大小,取小者作为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计算基数,乘以加计扣除比例,得出可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您再理解下~~~祝您轻松过关~~~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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