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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租计征房产税不是应该从次月即6月开始吗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代理 2022-09-24 11:27:53

问题来源:

某市工业企业2021年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1)年初拥有房产原值共计5700万元,占地共计2400平方米。其中厂房原值3200万元,占地1000平方米;厂办幼儿园房产原值1200万元,占地5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占地100平方米。
(2)当年4月20日将占地400平方米,原值1000万元的办公楼出售。
(3)当年5月1日将占地200平方米,原值300万元的闲置仓库对外出租,不含税月租金为5万元,租期1年。
(4)受让一宗5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9月30日签订的合同中注明地价款300万元(不含税,下同)、安置补助费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万元,委托某建筑公司在该宗土地上新建厂房,签订的合同中注明工程款800万元,当年厂房的建造尚未完工。
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1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为4%。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企业办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3200×(1-30%)×1.2%+1000×(1-30%)×1.2%×4/12+300×(1-30%)×1.2%×4/12+5×8×12%=35.32(万元)。
(2)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办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200+100)×10+400×10×4/12+200×10+500×10×3/12=17583.33(元)。
(3)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契税并简要说明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该企业应缴纳的契税=(300+100+50)×4%=18(万元)。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即9月30日。
查看完整问题

汪老师

2022-09-24 15:00:53 843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对于这个问题,您可以这样掌握(考试也是按照这个思路考查的):

如果题目中告诉我们房产从某月1日就出租了,那我们默认上个月末就已经交付出租了(如果上个月末没谈好,那本月也不可能从1日就开始出租了),从本月就开始从租计征房产税;本题就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题目中告诉我们房产不是从某月1日出租,比如2日、3日...28日等,我们就从次月起从租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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