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1)12月3日,领用自产涂料一批用于厂房翻新,已知该批涂料市场销售价格为100000元(不含增值税),账面成本为70000元。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13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2)12月10日,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原材料丢失,已知该批原材料为3个月前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已抵扣进项税额,丢失的原材料账面成本为4000元,经提请公司办公会审核后决定由责任人张某赔偿1000元,其余作为损失予以核销。甲公司先后进行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00
贷:原材料 4000
借:管理费用 3000
其他应收款——张某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00
(3)12月18日,通知购买甲公司自产防水材料的B公司归还包装物,B公司告知包装物已毁损,同意甲公司没收包装物押金10000元。已知该押金为本年7月份收取,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B公司押金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4)12月20日,甲公司用自产不含税市场销售价格为180000元的涂料换取A公司(一般纳税人)自产的涂料添加剂,双方按市场销售价格互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涂料成本为120000元。
(5)假设经过正确的账务调整和会计处理后,甲公司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专栏(进项税额)发生额合计为358000元,贷方专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发生额合计为256000元。已知甲公司11月份应纳增值税额110000元尚未缴纳入库,且该部分税额已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甲公司11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为0。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2022年12月未结账,取得合法票据的进项税额均在当月申报抵扣;涂料消费税税率为4%;涂料的最高销售价格与市场销售价格相等;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自产涂料用于在建工程,消费税视同销售、增值税不视同销售。
应交消费税=100000×4%=4000(元)。
调整分录:
借:库存商品 30000
贷:在建工程 39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应转出进项税=4000×13%=520(元)。
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5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20
没收包装物押金应计算销项税额=10000÷(1+13%)×13%=1150.44(元)。
调整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 1150.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0.44
借:原材料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借:税金及附加 7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200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2000
乔老师
2023-11-11 15:57:50 1262人浏览
那么按照增值税欠税金额作一样的分录。
2种情况,分录都是一样的,就是金额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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