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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罚款行为不服的救济

E选项甲公司对罚款不服,必须先足额缴纳罚款,才能申请行政救济。这句话为什么错。另请老师解释一下行政救济。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2022-08-30 15:32:03

问题来源:

(2021年综合分析题)
甲公司拥有商铺若干间,对外出租经营。当承租人索要发票时,甲公司就以公司账户收取租金,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租金收入,并开具发票;当承租人不需要开具发票时,甲公司就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某指定的私人账户收取租金,租金收入不登记入账,不开具发票。接到实名举报后,市税务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对甲公司立案检查。经查实,甲公司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稽查局向甲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甲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2021年7月12日,稽查局向甲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限其15日内缴纳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向甲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15日内缴清罚款。若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期限届满,甲公司未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稽查局决定对其强制执行,并向其送达催告文书。甲公司置之不理。
2021年8月24日,稽查局作出划拨存款决定,通知甲公司开户银行,将甲公司存款划入财政专户抵缴部分罚款。对于未执行的税款、滞纳金和剩余罚款,稽查局决定扣押并拍卖甲公司办公车辆用以抵缴。稽查局另外查明,李某名下有住宅8套,车辆1部。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有关本案加处罚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稽查局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稽查局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C、稽查局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D、稽查局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甲公司达成执行协议,甲公司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

E、稽查局加处罚款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正确答案:C,D,E

答案分析:(1)选项ABC: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2)选项D: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3)选项E: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2.下列有关甲公司对罚款不服的行政救济和稽查局对罚款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对罚款不服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

B、甲公司在稽查局限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款,稽查局可当即对罚款强制执行

C、甲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60日不申请行政复议的,稽查局可当即对罚款强制执行

D、甲公司对罚款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甲公司对罚款不服的,必须先足额缴纳罚款,才能申请行政救济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1)选项ADE:罚款行为不属于征税行为,因此甲公司对罚款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需要足额缴纳罚款),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B: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选项C: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有关本案催告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稽查局催告甲公司履行义务,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作出

B、稽查局催告甲公司履行义务,应当告知甲公司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C、在催告甲公司履行义务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稽查局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D、事先催告甲公司履行义务,是稽查局实施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

E、事先催告甲公司履行义务,是稽查局实施强制执行的必经程序

正确答案:B,C,E

答案分析:(1)选项ABDE: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①履行义务的期限;②履行义务的方式;③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④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选项C: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4.下列有关本案扣押、拍卖财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稽查局扣押财产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B、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稽查局扣押财产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

C、若稽查局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扣押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稽查局拍卖财产发生的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E、稽查局有权将李某的房产或者车辆查封、扣押、拍卖

正确答案:B,C

答案分析:(1)选项A: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2)选项B: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选项C: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选项DE: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对于甲公司的办公车辆,与其违法行为无关,稽查局无权扣押,更谈不上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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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老师

2022-08-31 09:56:00 4012人浏览

勤奋可爱的学员,您好:

选项E:罚款行为不属于征税行为,因此甲公司对罚款行为不服的,不需要先缴足罚款,再申请行政救济,可以直接申请行政救济。

行政救济,是指相对人对于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请求矫正的一种救济,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明天的你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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