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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诉讼时效。不明白

债的担保 2022-11-16 14:59:10

问题来源:

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最终承担保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鉴于丙公司的一般保证责任,丙公司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鉴于丙公司的一般保证责任,丙公司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D、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未转让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E、乙公司对丙公司行使保证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主张权利时开始起算

正确答案:A

答案分析:(1)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丙公司的保证期间仍为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2)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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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2-11-17 09:39:10 497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所谓“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即先诉抗辩权消灭之日,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债权人已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具体表现为人民法院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或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3项、第5项的规定作出终结执行裁定。此时,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应自前述裁定送达债权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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