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讲义中,“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不真正连带责任)”,怎么理解“不真正连带责任”?
问题来源:
第三节 侵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7:产品责任(熟悉,2020修订)
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不真正连带责任)
3.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5.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6.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上述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刘老师
2020-10-22 09:44:16 922人浏览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生产缺陷、销售;或生产、销售者的过错)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被侵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产品)的数个债务(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生产者履行或销售者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因此,虽然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但生产者与销售者此时承担的并不是连带责任,而是不真正连带责任,生产者、销售者中先行赔偿的一方有权向应当承担责任的一方追偿自己已经向被侵权人垫付的赔偿费用,此为对“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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