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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详解

有啥区别?麻烦老师举例

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担保物权的分类 2019-11-06 22:18:25

问题来源: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担保物权以取得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
B、担保物权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C、法定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比意定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广泛
D、抵押权为占有性担保物权
E、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正确答案:A,C,D

答案分析:(1)选项A:担保物权以取得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因而属于价值权;(2)选项C:意定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比法定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广泛;(3)选项D:占有性担保物权,是指以占有担保物,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为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留置权、质权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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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2019-11-07 14:06:35 1201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区别:

(1) 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质权属于意定担保物权。

(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按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

例子:

1、甲将自行车交给乙修理,乙修理完成后,甲不支付修理费,那么乙是可以留置自行车的,这是法律直接规定乙享有这样的权利,而不是双方约定的。乙要给甲相应的期限,甲在这个期限内还不履行,那么乙就可以处置自行车了。

2、甲找乙借钱100万,甲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甲,这是双方约定的,属于意定担保物权,在甲不能按时还钱的时候,乙可以直接变卖拍卖该物,不需要给甲相应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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