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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与抵押权共存时,清偿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请问老师,若抵押权已登记,质权也已交付,是按他们俩时间先后顺序吗?还是说不管已登记的抵押权时间是不是在已交付的质权前后,都是先清偿先登记?

质权抵押权 2022-11-08 18:42:11

问题来源: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保物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6年)
A、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
B、乙和丁应当就轿车变价款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C、丁的质权自丙向其交付轿车时设立
D、丁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时设立
E、乙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正确答案:A,C,E

答案分析:(1)选项AB: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选项CD: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3)选项E: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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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2-11-09 13:27:11 874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如果抵押权的登记时间在交付财产设定质权以后,则质权优先受偿。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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