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总结各种诉讼时效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C,E
答案分析:(1)选项A:客车所有权尚不归甲,但也不归己所有,己无权以甲未取得客车所有权为由拒绝交付。(2)选项B: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本题中,甲己之间并未约定债务履行顺序。(3)选项E: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黑老师
2022-12-22 13:10:45 546人浏览
诉讼时效总结:
1.普通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其他细化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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