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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中数罪并罚和不能数罪并罚的情形

老师,可以总结一下,哪些可以数罪并罚,哪些是不能数罪并罚的吗?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2022-11-15 14:58:36

问题来源:

2.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金额,下列关于乙涉嫌犯罪行为的刑罚适用评价,正确的有(  )。
A、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从重处罚
B、受贿罪从重处罚
C、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从重处罚
E、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发售发票工作中接受贿赂而实施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的,按照规定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查看完整问题

张老师

2022-11-16 09:20:36 654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不能数罪并罚的情形:

1.盗窃、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后,又实施了规定的虚开、出售等犯罪行为的,按照其中的重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2.利用虚开普通发票手段逃税,包括了2个犯罪行为(虚开发票、虚列成本偷逃税款),不实行数罪并罚,按照其触犯数罪中处罚较重的罪名所规定的刑罚从重处罚。

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从合法或者非法拥有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手中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非法购买真、伪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应当数罪并罚的情形:

1.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2.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接受贿赂而实施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的,按照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接受贿赂而实施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按照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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