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原被告举证责任及范围详解
有的说被告负责举证,有的又说原告负责举证,能否帮忙总结一下什么时候被告什么时候原告,谢谢!
问题来源: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赔偿诉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C,D
答案分析:(1)选项BC:“原告”应当对遭受行政行为侵害的事实及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并且被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就侵害事实及损害情况调查取证;(2)选项DE:在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可以调解作为审理程序和结案方式。
周老师
2019-07-11 15:11:31 1450人浏览
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原被告举证的事项还有些区别,内容如下: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被告举证:
1、行政诉讼的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对原告起诉期限有争议的,被告应负举证责任 。
2、对原告主张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对有利于自己的程序意义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如管辖异议、回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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