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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效力如何判断?

请老师总结一下:口头遗嘱在什么条件下有法律效力?在什么条件下没有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 2019-10-05 10:34:36

问题来源:

②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④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例题·单选题甲有乙、丙、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1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但没有见证人在场。同年5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抢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其内容是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能成为甲的遗产继承人的是(    )。

A.

B.

C.

D.乙、丙、丁

答案A

解析1)选项A: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甲于20131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该自书遗嘱有效。(2)选项B: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题中,没有见证人在场,该代书遗嘱无效。(3)选项C: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虽然有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但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该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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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师

2019-10-05 12:26:19 720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也就是说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时候才会有效,但是如果并非危急情况,或没有见证人在场那么口头遗嘱都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自己一个人没什么事找两个人天天立口头遗嘱肯定也是无效的。一般口头遗嘱都是无效的,只有当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时候才会有效。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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