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超补亏期限如何计算?
其他同学提问的,年初未分配利润-220未超过补亏时限那提取得公积金是不是(1206-220*0.75)*0.15=156.15,这个是什么原理呢?年初未分配利润不是税后利润的概念吗?题目中年初未分配利润-220超过补亏时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老师能详细解释下吗?
问题来源:
王老师
2022-07-16 18:54:18 525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如果没有超过5年期限时,是使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净利润1206,税前利润=1206/(1-25%)=1608,用(1608-220)*25%=347,是应缴纳的所得税。
净利润=1608-347=1261
此时,计提公积金=(1261-220)*15%=156.15
和您所列的(1206-220*0.75)*0.15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对比二者:
超过弥补期限:(1206-220)*0.15
未超弥补期限:(1206-220*0.75)*0.15
可以看出,如果未超弥补期限,220可以获得一个税后效应,而超过弥补期限的情况下没有。
您看您可以理解么?若您还有疑问,欢迎提问,我们继续讨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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