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定额比例法分配时,是否需要考虑在产品的完工程度?
问题来源:
直接材料成本分配率=2900000/(1800000+1100000)=1
完工产品直接材料成本=1800000×1=1800000(元)
月末在产品直接材料成本=1100000×1=1100000(元)
②完工产品定额工时=2000×6+1000×8=20000(小时)
直接人工成本分配率=980000/(20000+8000)=35
完工产品直接人工成本=20000×35=700000(元)
月末在产品直接人工成本=8000×35=280000(元)
制造费用分配率=840000/(20000+8000)=30
完工产品制造费用=20000×30=600000(元)
月末在产品制造费用=8000×30=240000(元)
王老师
2024-07-18 16:00:00 156人浏览
采用定额比例法分配成本时,通常是根据事先确定的定额成本或定额工时来分配,而不是直接考虑在产品的实际完工程度。
定额比例法下,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是基于各自所占的定额比例来进行的。
因此,在定额比例法下,不直接考虑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来进行成本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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