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乙产品可变现净值=6×350000-787500=1312500(元)
丙产品可变现净值=5×170000-170000=680000(元)
甲、乙、丙产品可变现净值合计=1750000+1312500+680000=3742500(元)
联合生产成本分配率=联合生产成本/可变现净值合计=748500/3742500=0.2
甲产品应分配的联合成本=0.2×1750000=350000(元)
乙产品应分配的联合成本=0.2×1312500=262500(元)
丙产品应分配的联合成本=0.2×680000=136000(元)
宫老师
2024-08-13 09:53:44 198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可变现净值是指产品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后的净值。我们是在产品还没有销售出去,处于生产过程的阶段进行成本分配的。因此,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这些产品如果现在变现能够带来多少价值,即它们的潜在价值,这自然应该基于生产量来计算。因此用生产量,而不是销售量。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预祝您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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