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用“期初-本期减少+本期增加”计算期末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1600-3600*30%+4320*40%=2248
期初1600,2020年收回2018年销售额3600的30%,增加2020年销售额4320的40%应收账款,为什么不对?难道不应该根据期初算吗?
问题来源:
该企业2019年销售额为3600万元,预计2020年销售额为4320万元,每年销售收入中有60%于当年收现,30%于次年收现,10%于第三年收现,不存在坏账。预计销售成本率为75%。2020年营业净利率为15%,股利支付率为30%,且没有增发新股和回购股票。假设应付账款和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存货购买金额均在下一年支付。其他流动负债增加2000万元。
本企业2020年度购置固定资产需支付600万元;全年计提折旧费用160万元;2020年末归还到期的长期借款300万元。假设资金来源超出融资需求的部分计入货币资金。
要求:编制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表预算。
刘老师
2020-09-22 12:37:19 2380人浏览
“每年销售收入中有60%于当年收现,30%于次年收现,10%于第三年收现”
也就是说期初1600中包含的是2018年销售额的10%和2019年销售额的40%,而您的计算只考虑了收回2019年销售额的30%,没有考虑2018年销售额的10%,所以是不正确的。
本题中我们并不知道2018年的销售额,所以不能使用这种方法计算的。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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