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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收取权是否等同于孳息所有权?

老师您好,质押物被质押以后形成的孳息所有权是出质人但是出质人没权处分是吗?质权人对孳息享有质权有权收取孳息是有处分权的意思吗?

质权的效力 2021-06-14 12:19:58

问题来源:

2021年4月1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价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交付给乙作为质押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2021年5月5日,鹦鹉产蛋一枚,市值2000元,应当交由甲处置
B、如果因乙照管不善致使鹦鹉死亡,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2021年7月1日,甲无力偿还借款,如果乙未及时行使质权,甲可以请求乙及时行使质权
D、如果乙放弃该质权,丙可在乙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C,D

答案分析:(1)选项A:质权人乙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选项C: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4)选项D: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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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老师

2021-06-15 07:13:58 1529人浏览

勤奋可爱的学员,您好:

根据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设定质押之后,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来抵偿债务,收取之后归直接自己所有,也可以理解为质权人享有处分权。

明天的你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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