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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与“免于发出要约”

老师好!“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中的“(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与 ”免于发出要约“中的”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区别在哪里?在”重组“吗?请详细讲解一下,谢谢。

要约收购程序 2021-08-04 22:32:25

问题来源:

 

考点05:免于发出要约(★★★)(P291

2.免于发出要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1)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2)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2019年案例分析题)

【相关链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发行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是指董事会决议已确定为本次发行对象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查看完整问题

张老师

2021-08-05 18:24:01 3319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第一个是为了挽救公司,直接增持控制公司。

第二个是取得公司控制权,但是作出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

这两个都是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但是出发点不一样。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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