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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到底是谁的权利?

是债权人的吧?

其他知识点 2024-09-03 15:18:10

问题来源:

四、担保物权
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物权,为担保物权。
(一)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提示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抵押物)。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提示
不动产抵押权=有效的抵押合同+登记
2.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示
动产抵押权=有效的抵押合同,+登记>善意第三人
查看完整问题

吴老师

2024-09-03 15:26:03 242人浏览

亲爱的同学,您好!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担保物权主要是债权人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物权。例如,在抵押权中,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所以,担保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其债权的实现。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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