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利息如何计算?详解利息计算截止日、开始日及利率确认
问题来源:
【知识点二】破产债权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申报债权的期限 |
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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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要求 |
1.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债权不必申报) |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新增: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 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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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职工劳动债权计算到解除劳动合同时止。 |
张老师
2022-09-27 03:04:25 1470人浏览
申报债权利息如何计算?
(一)利息计算截止日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之日,不是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
(二)利息计算开始日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开始日。
3、法院判决书明确规定利息计算开始时间为判决书生效之日。生效情形:
(1)原、被告领取法院判决书生效;
(2)公告生效;
(3)送达生效;
(4)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如为一审案件的,在15天内没有上诉就生效,在15天内上诉就不生效;
(5)二审案件自判决书下达就生效。对此,我们在实务中采取的基本原则是:一审案件没有上诉的,生效时间根据法院判决书的日期加30天进行确认,调解书加15天进行确认;公告生效时间按照公告期满之日确认。
(三)利率的确认
1、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确认。
2、有法院判决书的,按判决书的利率确认。
3、未明确规定利率的,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的一年期利率或短于一年期利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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