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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部分就不行?

(6)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不都是可以的吗,这里为什么部分就不行,好多地方都说可以全部要约或者部分要约,这两者的选择方式有什么明显的辨别点老师能说下吗

强制要约制度 2022-08-21 19:06:33

问题来源:

(6)豪鑫公司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股份收购要约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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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老师

2022-08-22 15:30:00 674人浏览

勤奋可爱的学员,你好:

因为协议收购方式一般是可以在30%时“刹住车”,没有刹住车超过了30%,又不符合豁免规定情形的,即触发了强制性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案例】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例如,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将其持有的甲上市公司40%的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丙公司,虽然丙公司持有甲上市公司的股份一下子超过了30%,但只要收购人丙公司与出让人乙公司能够证明,乙公司和丙公司均为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甲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是丁公司),就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丙公司可以直接履行收购协议,不用向甲上市公司的所有剩余股东发出全面要约)。如果不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丙公司应当在30日内将其持有的甲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丙公司就必须向甲上市公司的所有剩余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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