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答疑详情

抵押、质押和留置权

1、抵押、质押是要式合同、留置属于要式合同嘛?

2、抵押、质押是从合同、留置是从合同嘛?

保证方式 2024-07-19 17:38:56

问题来源:

考点34:保证的设立(大纲要求:能力等级3)(★★★)(P104)
(一)保证合同
1.基本关系
2.保证合同是有名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从合同。
3.保证合同的形式
(1)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里的保证条款。主观题必备)
(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022年案例分析题)(主观题必备)
查看完整问题

王老师

2024-07-20 14:57:52 236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1. 抵押、质押确实是要式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来设立。但留置权并非基于合同产生,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担保物权,因此留置这不属于要式合同。



  2. 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都是从合同,它们的存在是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而留置权并非基于合同设立,所以不涉及“从合同”的概念。留置权是独立于主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定担保物权。简单来说,抵押和质押需要签订合同来设立,这些合同是从属性的;而留置权不需要签订合同,是法律规定的。



您看您可以理解么?若您还有疑问,欢迎提问,我们继续讨论,加油~~~~~~~~~~~
有帮助(2)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