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问的答案是什么?
第三问,题中说:双方约定租赁期满后,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1000元,挖掘机归乙公司所有。 为什么答案上说视为约定的租金义务履行完毕后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 不是约定了归乙了吗已经
问题来源:
(本小题15分)
2021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21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租赁挖掘机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约定:租赁期满后,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1000元,挖掘机归乙公司所有。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作出约定。
2021年6月,乙公司将挖掘机投入施工,因挖掘机存在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导致行人张某受伤。为此,乙公司为维修挖掘机花去维修费3万元,赔偿张某医药费1万元。事后,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和张某的医药费,丙公司均拒绝。乙公司便从2021年7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乙公司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到期租金。2022年1月,丙公司通知乙公司:由于欠交6个月租金,乙公司须在2022年2月的租金支付日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否则解除合同。乙公司无奈,按丙公司的要求将剩余租金一次性全部交清。
2022年3月,甲公司以在建写字楼作抵押,先后向A银行借款4000万元,向B银行借款3000万元,向丁公司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丁公司和A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B银行对此并不知情。
2022年4月,乙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建设,要求甲公司验收,并要求支付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甲公司验收合格,但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承包该工程需具备一级承包资质,但乙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仅有二级资质,一级资质直到2022年1月才取得,故合同无效。
2022年6月,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期满,乙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了1000元。丙公司基于乙公司之前欠付租金的行为,要求乙公司返还挖掘机,乙公司拒绝。
2022年7月,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借款,丁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拍卖甲公司写字楼,偿还所欠其借款本金5000万元(不考虑利息)。
2022年8月,写字楼拍卖价款共1亿元(写字楼抵押登记后续建的部分价值2000万元)。乙公司要求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20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② 丙公司有权拒绝承担张某的医药费。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丙公司)不承担责任。(1分)
毕老师
2023-08-19 11:58:21 1152人浏览
此处“象征性价款”是与租赁物实际价值相比的,1000元肯定远远不及租赁物的价值,所以属于象征性价款,如果发生“约定+支付象征性价款”,产生的法律效力是“视为约定的租金义务履行完毕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
这里是法律的原文规定哈,理解条件和法律效果即可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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