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1]会计考试中涉及到税法内容,都会给出相关规定的表述。根据题干中对“三免三减半”政策的说明,甲公司20×1年至20×3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零;20×4年至20×6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5%;20×7年开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资料(1)考查管理用固定资产的税会差异。会计上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税法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由此产生的差异未来期间可以转回,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资料(2)考查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4]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转换日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其金额,与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借方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转换日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价800-累计折旧400=400(万元)。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130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900万元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税法采用与转换前相同的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税会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需注意该差异不影响净利润,递延所得税对应其他综合收益。
[6]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应按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期末公允价值1500-账面价值1300=200(万元),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法采用与转换前相同的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税会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且影响净利润,递延所得税对应所得税费用。
[7]该国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通过“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影响利润总额。
[8]税法上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影响利润总额,从而产生税会差异,并且未来期间无法转回,该差异为永久性差异,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9]会计上对外捐赠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影响利润总额;税法上公益性捐赠支出在限额内可以税前扣除,由此产生税会差异,并且题中未说明超出限额部分允许以后年度扣除,所以该差异在未来期间无法转回,属于永久性差异,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10]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起点为利润总额4500万元。
[1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无须考虑20×3年期初余额。
[1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
【考点提炼】
(1)所得税的解题思路:
①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转回期间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③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转回期间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④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对应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对应所得税费用)。
⑤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2)“债权投资”的参考会计分录:
项目 |
会计分录 |
初始计量 |
借: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或贷方)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贷:银行存款 |
后续计量 |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或借方) |
减值 |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处置 |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或借方)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方) |
对应科目 |
使用情形 |
考试中常见事项 |
所得税费用 |
差异影响利润总额或应纳税所得额 |
资产减值、折旧、摊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差异影响其他综合收益 |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差异影响留存收益 |
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 |
资本公积 |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
商誉 |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
不常见 |
折旧方法 |
计算公式 |
年限平均法 |
原价×(1-净残值率)/使用年限 |
工作量法 |
原价×(1-净残值率)/总工作量×当年工作量 |
双倍余额递减法 |
(原价-累计折旧)×2/使用年限;最后两年转年限平均法 |
年数总和法 |
原价×(1-净残值率)×折旧率,其中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兰老师
2024-08-06 17:56:04 380人浏览
【答】根据第一问中暂时性差异的计算,20×6年末暂时性差异余额是800,20×7年末余额是零,所以转回的金额是80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抵扣差异的转回,需要调减8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上升200,导致账面价值和期初相比上升200,计税基础角度税法要提折旧,计税基础和期初相比下降折旧800/50,导致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金额=200+800/50,是应纳税差异,需要调减。
国债利息免税,所以调减25。
公益性捐赠支出超出的部分本期不让抵扣,纳税调增(600-4500×12%)。
最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当期税率,就是应交所得税金额。
根据上述分录,固定资产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800×25%,投资性房地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800/25)×25%,因此递延所得税费用=(200+800/50)×25%+800×25%=254(万元)。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879.75+254=1133.75(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作出分录即可。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相关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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