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免税政府补助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如何理解
麻烦解释一下事项3,不理解它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是怎么算的。以及C和D选项计算过程和原理?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C,D
答案分析:事项(1),超过部分允许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的金额=200-1200×15%=20(万元),即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2×2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20×25%=5(万元),选项A正确;事项(2),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100万元,计税基础=100-0=100(万元),无暂时性差异,选项B错误;事项(3),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150-(150×100/200)=75(万元),计税基础=75-0=75(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但产生永久性差异。2×24年应交所得税=(1000+20+100-75)×25%=261.25(万元),2×24年确认所得税费用=261.25-5=256.25(万元),选项C和D正确。【解题高手】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其递延所得税的确认需要区分两种情况:(1)若税法规定,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影响;(2)若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尹老师
2024-08-01 09:29:06 544人浏览
甲公司在取得政府补助时应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后续随着研发项目支出进行摊销
在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150
贷:递延收益150
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75
贷:其他收益等75
所以期末递延收益的余额=150-75,即账面价值=75
递延收益属于负债,所以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因为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可以免税,所以现在和未来都不需要税前扣除,所以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零
所以其计税基础=账面价值75-0=75,
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选项C,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会计利润1000+超支的广告费20+预计的诉讼赔偿支出100-会计上将政府补助计入损益了,税法角度不纳税,所以需要调减75)*25%=261.25
选项D,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261.25-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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