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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业务与不构成业务的区别是什么?

麻烦老师帮忙说明一下,何为构成业务,何为不构成业务?

权益法核算中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2021-04-25 17:33:44

问题来源:

⑤对于投资方或纳入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抵销。即,投资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提示】

1)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与投资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有所不同,母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全额抵销的,而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仅仅是投资企业或是纳入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部分。

2)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②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甲公司为某汽车生产厂商。2×201月,甲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从事汽车配饰生产的一个分公司(构成业务),向其持股40%的联营企业乙公司增资。同时,乙公司的其他投资方(持有乙公司60%股权)也以现金6 000万元向乙公司增资。增资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并仍能施加重大影响。上述分公司(构成业务)的净资产(资产与负债的差额)账面价值为3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本例中,甲公司是将一项业务投给联营企业进行增资。甲公司应当按照所投出分公司(业务)的公允价值4 000万元作为新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投出业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3 000万元之间的差额1 000万元应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应当分别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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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老师

2021-04-26 11:53:44 6107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等,目的在于为投资者提供鼓励降低成本和带来其他经济利益。有关资产或负债或资产负债的组合,具备了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

不构成业务,是指构成业务以外的情况,即不同时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比如就只是一项资产则不构成业务,而如果是一个车间,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就构成业务。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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