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计的销售费用80为何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老师好,(4)问中,多计的主营业务收入98.04考虑了所得税问题,这个我理解,那为什么多计的销售费用80没有考虑从所得税费用问题呢?
问题来源:
甲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在对其2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质疑:
(1)因国家对A产品实施限价政策,甲公司生产的A产品市场售价为15万元/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8年1月1日起,甲公司每销售1件A产品,当地政府部门将给予补助10万元。20×8年度,甲公司共销售A产品1120件,收到政府给予的补助13600万元。A产品的成本为21万元/件。
税法规定,企业自国家取得的资金除作为出资外,应计入取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将上述政府给予的补助计入2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上述交易或事项,甲公司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3600
贷:递延收益 13600
借:递延收益 11200
贷:营业外收入 11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3520
贷:库存商品 23520
借:银行存款 1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800
(2)20×8年度,甲公司进行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共发生支出800万元,其中,费用化支出300万元,资本化支出50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研发活动所形成的无形资产至20×8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预定用途。
税法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费用化的研发支出,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75%税前扣除;对于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其计税基础为资本化金额的175%。对于上述交易或事项。甲公司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0
—资本化支出 500
贷:银行存款 8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93.75
贷:所得税费用 93.75
(3)20×8年1月1日,甲公司持有联营企业(乙公司)30%股权,账面价值为32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2600万元,损益调整600万元。20×8年9月30日,甲公司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签订不可撤销协议,以4000万元的价格出售对乙公司30%股权。至20×8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出售尚未完成,甲公司预计将于20×9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股权的出售。
20×8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0万元,其中,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对于上述交易或事项,甲公司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540
贷:投资收益 480
其他综合收益 60
(4)20×8年度,甲公司因销售B产品共收取合同价款1000万元。在销售B产品时,甲公司向客户承诺,在销售B产品2年内,由于客户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B产品故障,甲公司免费提供维修服务。甲公司2年期维修服务可以单独作价出售,与本年度所售B产品相应的2年期维修服务售价为100万元,预计维修服务成本为80万元。甲公司不附加产品免费维修服务情况下出售B产品的售价为920万元。上述已售B产品的成本为700万元。至20×8年12月31日,尚未有客户向甲公司提出免费维修服务的要求。
假定税法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对于上述交易或事项,甲公司进行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贷:库存商品 700
借:销售费用 80
贷:预计负债 80
其他有关资料:第一,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未来年度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第二,20×8年初,甲公司不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余额。第三,甲公司原取得对乙公司30%股权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第四,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判断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如果会计处理不正确,编制更正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分录。(2019年)
本题关键词为“差错更正的处理”。
事项(1),政府给予的补助属于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对价组成部分,应当按照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企业自国家取得的资金,应当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年末对应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13600-11200=2400(万元),计税基础=2400-2400=0,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0万元(2400×25%)。
正确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3600
贷:合同负债 13600
借:合同负债 11200(1120×10)
银行存款 16800(1120×15)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3520(1120×21)
贷:库存商品 2352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13600-11200)×25%]
贷:所得税费用 600
事项(2),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所以不能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事项(3),近期计划出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确认由于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正确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2600
贷:银行存款 2600
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20×8年1月1日之前的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
贷:投资收益 600
20×8年1月1日账面价值=2600+600=3200(万元),计税基础为初始投资成本2600万元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0万元(600×25%)。
借:所得税费用 150
(更正时,“所得税费用”用“留存收益”代替)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
20×8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
——其他综合收益 60
贷:投资收益 300
其他综合收益 60
此时,账面价值=3200+300+60=3560(万元),计税基础为26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有余额=(3560-2600)×25%=240(万元),期初余额150万元,本期需要计提的金额=240-150=9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1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90
借:持有待售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35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600
——损益调整 900
——其他综合收益 60
事项(4),销售产品提供额外可单独销售的服务,该服务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销售产品对应的金额可以确认收入,2年期维修服务在实际履行义务期间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正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1.96
合同负债 98.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贷:库存商品 700
陈老师
2022-08-15 11:56:46 1077人浏览
这个事项开始减少利润总额80 ,计算纳税金额 +80 ,税法不认可估计损失,就不影响应交税费,
你冲掉这个金额,不用调整应交税费。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相关答疑
-
2024-10-06
-
2024-10-02
-
2024-08-09
-
2024-08-02
-
2023-07-13